2017-09-11 10:00:23
本公司第二十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股利分配方案,现将派发股利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以总股本11794万股为基数,向全体股东每十股派送现金 0.25元(含税)。
二、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09月08日,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09月11日。本次派发股利的对象为截止2017年09月08日在天津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。
三、分红时间自2017年09月13日至2017年12月22日的工作日(周六、周日及其他节假日休息)上午9时至中午11时30分,下午1时30分至3时30分。
四、领取办法和地点。
1.个人股东须持股权证(或持有卡或天津证券帐户卡)和本人身份证原件。如委托他人办理,代办人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。地点: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1号 (津湾广场金谷大厦20层) 电话:022--23396296
2.法人股东将股权证(复印件);、营业执照副本(复印件);、单位证明信、统一收据、经办人身份证(复印件)盖公章邮寄或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。 地点:天津市东丽区津赤路9号,电话:022—84782006
五、未领取其他年度红利的同时予以补发。
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17年09月8日
注:见天津《今晚报》2017年9月10日2-3版夹缝处《分红公告》